十七号油价咋调整的呢-十七号油价下调吗
1.8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委还调整吗?
2.2008年发生了哪些大事
3.31号油价上调还是下调
4.为什么国际原油价格一直在跌,而中国汽油价格为什么只涨不降呢?
5.2014年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将按什么标准发放
8月1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委还调整吗?
发改委18日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自2017年8月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8月18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8月4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
发改委表示,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发改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油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等经营活动的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成品油指汽油、柴油。石油价格包括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成品油价格根据流通环节和销售方式,区分为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条 原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成品油区别情况,分别实行指导价和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向社会批发企业和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指导价。
(二)向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应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定价。
第二章 价格制定与调整
第五条 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80美元(含)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含)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七条 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特殊情形结束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成品油价格调整继续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规则执行。
第八条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本办法第五条确定。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加(减)地区间价差确定。
地区间价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运杂费等因素核定。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不高于每吨100元。省际之间价差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成品油零售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在每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减运杂费确定。运杂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成品油批发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并不得强制配送。
第十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社会批发企业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价差不得低于每吨400元。
第十一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与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扣减流通环节差价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汽油、柴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非标准品价格按照标准品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第十四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汽、柴油吨与升折算的系数。
第十五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汽油、柴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
第十七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八条 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
第四章价格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经营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2008年发生了哪些大事
2008年中国发生的大事有京沪高速铁路开工、汶川地震、奥运会开幕、超级计算机曙光下线、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扩大内需十项措施发布、两岸“三通”历史性突破、成品油价税费出台、中国舰艇执行护航任务。
1、京沪高速铁路开工
2008年4月18日京沪高速铁路(北京南站至上海虹桥站)全线开工,全长1318公里。
2、汶川地震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级特大地震,造成69227人遇难,17923人失踪,受灾群众1510万人。
3、奥运会开幕
2008年8月8日-24日、9月6日-17日,北京成功举办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第十三届残奥会。中国坚持贯彻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发挥举国体制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坚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了坚强保障。
4、超级计算机曙光下线
2008年9月16日我国首台超百万亿次超级计算机曙光5000A在天津下线。
5、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
2008年9月25日-28日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获得圆满成功。我国航天员首次实施空间出舱活动。
6、?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
2008年10月9日-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通过《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7、扩大内需十项措施发布
2008年11月5日院常务会议召开。针对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会议决定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
8、两岸“三通”历史性突破
2008年12月15日海峡两岸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州、深圳以及台北、高雄、基隆等城市同时举行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以及直接通邮的启动和庆祝仪式。两岸“三通”迈开历史性步伐。
9、成品油价税费出台
2008年12月下旬院批准出台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取消了公路养路费等收费,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建立了燃油税新机制。
10、中国舰艇执行护航任务
2008年12月26日中国海军舰艇编队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
31号油价上调还是下调
31号油价不会上调也不会下调,因为31号不是调价日期,最新油价调整在2022.9.21号24时,国内油价历经本年度第11次上涨后,7日新一轮油价统计周期第1个工作日,原油变化率为跌幅4.70%,油价预测下跌200元/吨。
继国际油价7日大幅下跌超5%后,9月8日,新一轮油价统计周期第2个工作日,当前原油变化率为跌幅7.83%,预测油价累计下跌幅度为330元/吨,折算为每升油价下跌0.25—0.28元。本轮油价调整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24时。
为什么国际原油价格一直在跌,而中国汽油价格为什么只涨不降呢?
中国油价只涨不降才符合国情
随着国际油价在短短数月中跌去50%以上,国内外的成品油价格水平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前国内汽油价格已高于美国。据业内人士测算,目前国内各地国III标准93号汽油每升售价大致在人民币6.25元左右,相当于每加仑3.46美元。而美国能源情报署10月1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6日当周,美国加油站的汽油价格下跌9.6%,至每加仑3.151美元
国际原油涨价了,成品油跟着涨,说是与国际接轨,老百姓没话说;可原油降价了,成品油却不跟着降,这是什么道理?面对民众的质疑,发改委的说法是:尽管成品油价格上涨了,但比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价格还低,然后拿出什么“价格倒挂”的幌子弄得民众一头雾水,而中石油、中石化则似乎永远拿炼油环节亏损说事。
其实,国内每加仑3.46美元比美国每加仑3.151美元,表面上看高不了多少,但实际上高很多。美国的油价里面已经包含了养路费和过桥、过路费等,而我国的油价仅仅是油价而已,其他的一系列费用还得另掏钱。而且还有一个隐性问题:国人的收入远远低于美国人民。
涨,是与国际接轨;不降,是要符合我国的国情。涨与不降都对,这就叫人怀疑了:世界上真有这样的道理?其实,涨价可以理解,但该降不降却是有猫腻的。而且,我们知道,国家之所以将成品油定性为垄断商品,是因为据说成品油关系到国计民生,是想让每个民众从中受益。可油价只跟涨不跟跌的现实,岂不是完全背离了国有企业的使命?
从近期国内宏观经济面出发,下调油价就更有必要了。日前发布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到,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保证经济稳定。物价高企,需求压缩,消费不振,都有高油价的“功劳”。而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下及时下调油价,降低运输成本,刺激国内生产与需求,应是一个防范与化解当前经济运行中有关问题的一个积极措施。
现在国内油价比美国的还高,无论如何,笔者都认为这是不正常的。笔者想问价格管制者一个问题:就算你们不打算放开市场,依然维持所谓的成品油市场垄断的合理性,依然由人来决定价格而不是由市场需求决定,可现在总没理由不降价了吧?
2014年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将按什么标准发放
请看第十七条 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补助实际用油者,不得挪作他用。如果驾驶员是车主,是实际用油者,属于合法行为,反之,则不然。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补助对象,即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具体补助对象,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认定。
第四条 各地应抓紧完善出租汽车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化解油价调整对出租汽车经营效益的影响。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 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分品种出厂价,高于2006年成品油价格改革时的分品种成品油出厂价(汽油4400元/吨、柴油3870元/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补贴。
第六条 补助资金补助标准的确定和中央财政负担的补助比例按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 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