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次调整油价-22油价下调
1.新能源探究的相关论文
2.上一轮油价调整时间
3.乌鲁木齐出租车承包问题
4.南韩、北韩、南朝、北朝有什么不同
5.今天油价升还是降
新能源探究的相关论文
我国新能源的发展
历程及现状 自13年发生的石油危机以来,西
方国家为减少对世界不稳定地区石油供应
的过分依赖和出于环境保护的要求,都把
提高能源系统的效率、节约能源作为其能
源战略的重要目标和措施。在这一过程
中,信息通信技术始终作为一个重要的辅
助手段被应用于节能的方方面面。
为了避免污染,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
能源危机,人们开始寻找更清洁、可再生
的能源。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将把新能
源作为重点产业加以发展,中央在《十
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风
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80年代起步阶段
新能源的发展从国家的支持来讲,
是从我国的“六五”期间,也就是上
世纪80年代初期,新型可再生能源技术
开始列入国家重点科技攻关,由中
央拨给资金。这是在国家科委组织
的能源战略研究中第一次把新能源、可
再生能源作为未来国家发展的一个战略
组成部分。
虽然中国也把新能源作为我国的一
个能源发展战略,但是由于中国当时的煤
炭等整个的和能源相对来讲还比较丰
富,再加上当时新能源的开发还处在研究
开发的起步阶段,技术还不成熟,成本也
比较高,无法实现大规模应用。在当时还
很难对经济和社会产生重要影响,主要处
在研究开发和应用示范的阶段。当时我们
提出要“近有实效、远有前景”,所谓“近
有实效”主要是指发展农村的小沼气、小
水电,特别是生物质能。这对解决当时我
国农村的好多地区,特别是缺少商品能源
供应的地区起到了很大作用。
当时新能源的发展规模,由于财力
有限而没有发展大型项目。国家“六五”
的第一个攻关项目,仅拨给新能源部
300万人民币。由于经费有限,技术力量
薄弱,所以风电主要是发展小型风力发电
机,目标是解决内蒙流动的蒙古包的用电
问题,围绕这个组织攻关。而当时国际上
已经开发了相当大的风电设备。生物质能
方面主要是开发沼气,进一步提高它的商
品化程度,提高产气率。当时也开发了一
些像沼气发电这样的技术,以及后来的沼
气汽化技术。当时太阳能电池厂全国只有
两家,分别位于开封和宁波,这两家的生
产能力加在一起还不到一个兆。这是很低
的生产水平,而且当时也没有什么应用,
其原料就是用半导体厂的废旧单晶硅来
做。热用当时与德国开展了国际合
作,在北京大兴区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新能
源村,在这项中德科技合作里,第一
个合作的项目就是建立新能源示范村,就
是把德国的技术综合地拿到这个村,做了
新能源的示范点,通过这个村让人们了解
新能源具体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怎么来
应用。
可持续发展阶段
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经济实
力的不断增强,进入九十年代,国家在这
方面的投入力度也越来越大。这个阶段的
显著标志是在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
与发展大会上,第一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
的问题,提出了环境与发展二者的关系问
题是人类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而要解决
可持续发展就要改变能源的结构,并再次
提出发展清洁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
由于第一次提出后国际上石油危机得到缓解,油价很低,所以人们就不可能
再去搞高成本的可再生能源,而只停留在
研究阶段。到了1992年第二次提出是从
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不仅是解决当前的能
源问题,还要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解
决由能源和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
可再生能源是清洁的、没有污染的
能源,因此各个国家都在加展力度。
特别在19年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
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
书》通过后,欧美等发达国家由于承担了
减排的义务,因此,他们必须把发展可再
生能源作为常规能源的替代品,这样除了
在减排上就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同时这样
做也在客观上推动了西方国家的再生能源
技术发展。
在此期间,我国通过国内研发、组织
国际合作等方式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与
美国、欧洲等很多国家合作,在中国建立
了再生能源试验项目,如内蒙的风能、太
阳能等做了很多研究,也引进了一些国外
先进技术,包括我国在与欧盟委员在浙江
大陈岛成功建成的风能、太阳能、潮汐能
和生物质能的综合性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
21世纪发展现状
到了二十一世纪,我们面临的能源
问题更加凸显,也就是能源环境问题已
成为制约未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就更加把再生能源
放在一个战略地位。2006年中国通过并
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通过立法形式
确立了可再生能源在未来中国经济发展、
可持续发展和能源发展的战略地位,也
确定了它发展的重点和配套的相应的政
策法规。在此之后,发改委和相关部
门也陆续制定了一些配套政策,来完善
和实施这项法律。
另外,在2007年国家也制定了相应
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定
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即力争到
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到能源消
费总量的10%,2020年提高到15%。具
体目标包括到2020年建成水电3亿千瓦、
风电30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000万千
瓦、太阳能发电180万千瓦。
在节能减排及应对全球环境变化方
面,我国也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一项重
点任务,比如我们的节能工程,其实质就
是通过节能来实现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
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2020年
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其中一条就是要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的一个具体内容
就是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进一步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节能减排方面也
明确了要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所以十七
大报告也在事实上再次确立了可再生能源
的地位。
在这些政策前提下,从党中央
院到发改委、财政部和地方各部门都相应
制定了很多政策,包括财政部建立了可再
生能源发展基金,确定一些基金的管理使
用办法,来鼓励企业、地方和各方面
更多地利用可再生能源。发改委也在大的
产业项目上减免税收等。因此这几年我国
的新能源产业发展很快,我们现在风能的
发电装机到目前已超过600万千瓦,到今
年年底有可能达到一千万千瓦,提前实现
“十一五”的目标。
在太阳能方面,中国目前是世界上
生产真空管太阳能热水器最多的国家,
我们一年大概生产能力超过一千八百万
平方米。在太阳能发电方面,我国已成为
世界上最大生产光伏电池的国家。生物
质能方面,我国提出“不与人争粮,不与
粮争地”的方针。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
开发生物燃料。通过发展非粮作物和植
物发展生物燃料,做到不占用粮田,不影
响粮食安全。
以上大体是我国目前可再生能源的
现状:我们确定了中长期发展和相应
的正在完善中的政策,并形成了一些科技
成果,但总体来讲,创新能力还不足,
许多核心技术仍没有掌握,还走在发达
国家后头。另外各项具体新能源的政策
体系还不健全、很多大型设备还需要进
口、人才缺乏,教育还没有为再生能源
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综上,我们
在政策、培养人才、国际合作和组织好
示范这些方面应该加强。
新能源产业化离不开信息技术
在信息技术的应用方面,虽然信息
化技术已经在规模较大的企业中应用,但
目前整体上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应用还相
对滞后于其他成熟的产业。从长远来讲,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离不开信息技术,如风
力发电。因为现在大部分的风力发电都是
无人值守自动运行的,它怎么并网与电网
更好地匹配,就需要用控制技术和网络
管理技术。在太阳能光电方面,特别是进
入电缆的数据集、整理、分析都需要
用IT手段。另外,太阳能电池制造过程中
也需要设计开发的系统软件。
新能源产业化,离不开IT技术,离
不开信息化手段。“智能电网”是目前电
力企业说得比较多的词。它的意义并不
限于优化电力公司的管理那么简单。事
实上,它还对“清洁科技”有着重要的作
用。由于各国对于环境的日益重视,
以及能源紧缺的压力,通过“清洁科技”
生产的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有着广阔的
发展前景,如风能、太阳能、燃料电池等
等。而有了各种各样的清洁能源,原来的
电网要和这些能源有机地结合,就需要
电网网络更加智能化,使得能源从生产、
传送到最后使用的过程受到集中监控和
管理。如果能通过成本核算进行更好的
定价,清洁能源就能从中获益,从而更快
地发展。而要进行更好的定价,就得依赖
于更多的数据收集和更好的数据分析处
理,这里智能技术就有了用武之地。
上一轮油价调整时间
上一轮油价调整时间是2022.9.6号。最新调价在2022.9.21号24时,国内油价历经本年度第11次上涨后,7日新一轮油价统计周期第1个工作日,原油变化率为跌幅4.70%,油价预测下跌200元/吨。
继国际油价7日大幅下跌超5%后,9月8日,新一轮油价统计周期第2个工作日,当前原油变化率为跌幅7.83%,预测油价累计下跌幅度为330元/吨,折算为每升油价下跌0.25—0.28元。本轮油价调整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24时。
乌鲁木齐出租车承包问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维护出租汽车经营秩序,保障乘客、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出租汽车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服务,并按照行驶里程或者时间收费的轿车。
第四条 出租汽车行业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由市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市客运(出租)管理机构行使出租汽车管理职能,负责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市工商行政、公安、物价、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对出租汽车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经营资质管理
第六条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和每台车占地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的停车场地;
(三)有符合技术、安全和环保规定的车辆;
(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有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
第七条 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以及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的车辆;
(三)参加个体经营自律组织,或者自愿接受某个符合条件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管理。
第八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驾驶执照,驾驶经历两年以上;
(二)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有经客运管理机构培训核发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第九条 申请开办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经营者),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一)向客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具备开业条件的有关证件和资料,经客运管理机构资质审核合格并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凭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行车执照,到客运管理机构办理《营运证》、《驾驶员营业证》等证照。
凡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的,不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营运手续不全的车辆,不准上路营运。
第十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停业的,应当提前10日向客运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同时上交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和专用标志,取得停业凭证。停业期间不准从事客运经营。
出租汽车经营者歇业的,应当提前10日向客运管理机构申报,并将有关证照和专用标志上缴,持歇业凭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更新营运车辆,应当办理有关更新手续。
第三章 客运服务管理
第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客运服务车辆的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无《驾驶员营业证》的人员驾驶;
(二)按照规定保养和维修营运车辆,并到检测站接受技术性能或者维护质量检验;
(三)组织所属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统一培训,并接受定期考核;
(四)按照规定缴纳管理费和其他应缴税费;
(五)不准借用、挪用出租汽车营运牌照;
(六)不准伪造、涂改出租汽车标志;
(七)配合客运管理机构处理违法行为,接到《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应当及时指派人员偕同违法驾驶员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
(八)与驾驶员签订租赁承包合同;
(九)定期接受经营资质审验;
(十)除特殊气候外,保证本年度本企业营运车辆车容车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十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出租汽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持技术性能良好;
(二)车身和车厢整洁,符合卫生要求,空调(车辆本身装备有空调的)、座椅等设施完好;
(三)营运牌和车辆牌照齐全、清晰;
(四)安装合格的里程计价器和打印机;
(五)在规定部位设置或者喷印收费标准、企业名称、监督电话等服务标志;
(六)标志灯字迹清晰、夜间明亮。
第十四条 驾驶员在营运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章驾驶,安全行车;
(二)着装整洁、文明礼貌,不在车内吸烟;
(三)携带有关证照,按照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
(四)按照规定停车;
(五)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行驶;
(六)未经乘客同意,不准搭乘;
(七)正确使用计价器,按时进行周期检定;
(八)按照规定收取车费,并如实给付乘客有效;
(九)不准转借、串用。
驾驶员应当接受客运管理机构的年审。
第十五条 驾驶员不准拒绝乘客运送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拒载行为:
(一)车辆开启待租显示器时,有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
(二)车辆开启待租显示器后,在乘客集散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三)载客后,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
第十六条 乘客应当遵守本办法和交通管理的规定,不准在车辆遇红灯停驶时或者禁止停车的地方拦车。
乘客应当文明乘车,并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二)醉酒者、患者和学龄前儿童乘车应当有人监护;
(三)不准在车上吸烟,乱扔废弃物。
乘客违反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驾驶员可以拒绝其乘车。
第十七条 乘客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车费及有关费用。
乘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一)驾驶员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的;
(二)驾驶员不出具有效的;
(三)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未将乘客送达目的地的。
第十八条 乘客需要出市区或者夜间去偏远地区,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办理安全登记手续,并通知驾驶员所在企业或者自律组织;乘客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驾驶员发现乘客遗失物品,应当设法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及时上交所在企业或者公安机关遗失物品招领部门;拒不归还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乘客在出租汽车上遗失物品,可以凭乘车向车辆所在企业或者客运管理机构挂失。
第二十条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出租汽车行业开展文明服务竞赛活动,推广标准化服务。
第四章 出租汽车停车场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地,应当按照城市规划、道路交通和出租汽车管理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二十二条 在机场、火车站、饭店、宾馆、商场等乘客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立出租汽车停车场,应当到客运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设立出租汽车停车场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管理制度,保障车辆和乘客安全;
(二)对所有出租汽车开放;
(三)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四)有专职管理人员,维护场内秩序;
(五)接受客运管理机构的指导。
第五章 检查与投诉
第二十四条 客运交通稽查人员应当按照交通部《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路检路查规范》执行公务,主动出示证件,并佩戴执法标志,遵守法纪,依法管理;不得徇私舞弊。
第二十五条 客运交通稽查人员进行出租汽车营运检查,出示手势后,驾驶员应当停车,接受检查。
第二十六条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对经营者与从业人员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客运管理机构和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乘客投诉受理制度,接受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 乘客认为驾驶员有侵犯其合法权益行为时,有权向客运管理机构投诉。
乘客投诉应当提供出租汽车车牌号、乘车、乘车日期、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 客运管理机构受理乘客投诉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情况复杂的,可以在一个月内做出答复。
经营企业接受投诉后,应当自接受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可以向客运管理机构投诉。
第三十条 驾驶员被投诉后,其所在企业或者自律组织、接受管理的企业,应当在接到客运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指派人员偕同驾驶员,到客运管理机构接受查询处理。
客运管理机构在调查和处理期间,可以暂扣该车《营运证》、《驾驶员营业证》;驾驶员可以凭暂扣证明继续营运。
第三十一条 乘客投诉计价器失准的,客运管理机构可以将计价器及其附属装置送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仲裁检定,由此发生的直接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三十二条 出租汽车营运时违反本办法规定,驾驶员拒不履行法律责任的,由该车所在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的,由市客运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二款、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从事非法营运的,责令停止营运;由公安部门配合客运管理机构暂扣《行车执照》和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没收一个月以上四个月以下的非法收入(不满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并处以1万元罚款;拒不接受处罚或者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可以扣押客运车辆60日;逾期不接受处罚决定的,可以将扣押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交指定单位收购、拍卖。
(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三款规定,未办理完营运手续上路营运的,对企业处以8000元罚款,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更新手续的,责令补办有关手续,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继续营运的,责令停止营运,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未定期组织驾驶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或者未接受定期考核的,责令改正;经客运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率未达到80%以上的,责令其对未合格的停业3日以上5日以下,集中组织培训,考试合格的重新上岗。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七)项、第三十条一款规定,驾驶员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未接受处罚的,由客运管理机构注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和《驾驶员营业证》。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九)项规定,未按期接受经营资质审验的,责令补审,并对经营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项规定,本年度企业车辆车容车貌合格率未达到95%的,对企业负责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一年内违反本办法记录达三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客运管理机构可以取消其营运资格,三年内不予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由客运管理机构处罚的,由客运管理机构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客运管理条例》实施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使职权,给出租汽车经营者或者驾驶员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第三十八条 执罚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之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执罚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听证。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条 罚款使用的票据和罚款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县(市)出租汽车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汽车公路养路费以现行标准为基础降低20%征收。为应对成品油价格上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减轻出租汽车行业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分别从本月和下月起取消6项、免收3项、降低5项、停止1项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具体项目见附表),各地出台的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未经院和省人民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合理收取出租车承包费管理费
《通知》要求,除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依法对出租汽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收取检验费外,其他单位一律不得进行尾气、噪声等各种强制性检测并收取费用。不得借对出租汽车检测、处罚和管理之机强行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公告、登记、拖车、学习资料和培训等费用。机场、车站、码头、饭店、宾馆、商场及文化中心等公共场所不得向出租汽车收取各种驻点营运费和管理费等。《通知》还要求规范征收出租汽车司机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合理确定纳税额,不得超标准征收。此外,各地要依法规范出租汽车企业收取的承包费和管理费,标准过高的必须降下来。
燃油附加费依油价变化适时出台
为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稳定出租汽车司机收入,《通知》同时规定,对于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导致出租汽车增加的部分运营成本,可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予以消化。燃油附加的收取标准为每乘次0.5元至1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并根据成品油价格上涨情况适时出台。
出租汽车企业不得截留费用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取消或免收的项目和新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并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减负措施落实到出租汽车司机。出租汽车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截留。各级物价、财政部门将加强对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高收费行为。
取消、免收和停止的收费项目
实行时间:2006年4月1日
取消项目: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免收项目:公路客运附加费
实行时间:2006年5月1日
取消项目: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治安费、特殊行业审验费、机动车辆排污费
免收项目: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防洪治安费
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2006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公路养路费:以现行标准为基础降低20%征收
计价器检定收费:由96元降低到45元,每年检定一次
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由95元降低到85元,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出租汽车复检时不再收费
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由200元降低到160元;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收费,由65元降低到53元
我想已经非常详细了,至于一些特殊问题,我个人建议你询问一下有关部门,祝你好运:)
至于汽车性能,考虑到你的汽车主要长期运营在城市,我建议你买捷达!
南韩、北韩、南朝、北朝有什么不同
南韩是指朝鲜半岛的南部,既是现在的韩国,而北韩则是指朝鲜半岛的北部国家,即是现在的朝鲜,二者的经济对比如下:《朝鲜与韩国人均gdp对比表》(单位:美元)
1960年:朝鲜 253,韩国 82, 前者是后者的3倍
10年:朝鲜 400,韩国 410, 后者追上前者;
1980年:朝鲜 700,韩国 1592, 后者超前者约1倍;
1990年:朝鲜 980,韩国 6482, 朝鲜落后6倍以上;
2000年:朝鲜 130,韩国 8840, 朝鲜落后78倍;
2004年:朝鲜 86, 韩国 12431,朝鲜落后900倍。
战后朝鲜经济发展经历了一个先盛后衰的发展历程。朝鲜在80年代之前其经济发展水平,不亚于中国和越南等亚洲社会主义国家,甚至也不低于韩国。1960年时,韩国GDP与人均GDP仅是朝鲜的40%和55%,15年时韩国GDP与人均GDP分别是朝鲜的90%和84%。直到1980年韩国才刚刚赶上朝鲜。韩国GDP与人均GDP分别是603亿美元和1589美元,朝鲜这两个数字分别为413亿美元和1161美元。此后韩国则快速发展,把朝鲜远远抛在了后面。 90年代后朝鲜经济发展则每况愈下。自1990年开始直到1998年连续9年负增长。它们分别是-3.7、-5.2、-7.6、-4.3、-1.7、-4.5、-3.0、-6.8、-1.1。直到1999年才开始出现出正增长6.2。
90年代后,随着苏东剧变,朝鲜的贸易环境日益恶化,外汇储备越来越少,原料、燃料和原油的进口激减,从而导致冶金、煤炭、电力生产大幅度下降,整个工业生产处于严重的衰退之中。1990年至1998年,煤炭产量由3 315万吨减少到1 860万吨;发电量由227亿千瓦减少到170亿千瓦;钢铁产量由336万吨减少到94.5万吨;原油进口量由252万吨减少到50万吨。由于原料、燃料、电力的严重不足,大多数大中型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企业设备运转率仅达到20%。进入1999年后,朝鲜工业生产开始呈现好转的迹象。据朝鲜内阁外务相白南舜说,朝鲜经济已全面出现转机,全国数千个工厂企业实现了生产正常化,1999年上半年工业生产总值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0%。有资料表明,朝鲜2000年年电力生产同比增长了140%,煤炭生产同比增长了113%,有2500多个工厂企业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的生产。
60年代时,朝鲜粮食生产曾取得了令人骄傲的成绩。1964年朝鲜产粮500万吨,那时仅1200万人口,既能让国民过得舒服,还有余粮可供出口,被国际舆论称为“经济奇迹”。70年代中后期,朝鲜年产粮食超过700万吨,80年代前半叶曾超过800万吨,年甚至达到1000万吨。但是,90年代以来直到2000年,朝鲜自产粮食每年平均在400万吨左右。2000年朝鲜的粮食总产量约为359万吨,比1999年(422万吨)减产约15%。其中1999年大米的产量为163万吨,2000年减至142万吨,玉米从192万吨减到144万吨,大豆从13万吨减到12万吨,只有红薯从31万吨增至39万吨,增产约25.8%。朝鲜目前的全国总人口为2400万左右。按平均每人每天460克粮食消费计算,朝鲜全年粮食需求量最低应为400万吨上下。朝鲜全年正常粮食需求量为746万吨左右,其中口粮480万吨,工业用粮120万吨,饲料用140万吨。可见朝鲜每年缺粮大约250-300万吨。自1991年以来每年进口80-160万吨粮食左右。
进入90年代后,随时国际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朝鲜对外贸易受到极大的冲击。苏联一直是朝鲜最大的贸易伙伴。1990年朝苏贸易额为25.6亿美元,占朝鲜贸易总额的54.2%。苏联解体后,1991年朝俄贸易额急剧减少到4.7亿美元,比上年减少80%以上。此后贸易额逐年减少,1995午朝俄贸易额只有2.3亿美元,在朝鲜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则下降到11%,5年间朝俄贸易规模缩减了50%以上,因此造成朝鲜对外贸易严重滑坡,贸易条件日趋恶化,进出口贸易急剧下降。1991年贸易总额由1990年的47.8亿美元下降到27.2亿美元,1992年贸易总额下降到26.6亿美元,1993年贸易总额下降到26.4亿美元,1994年贸易总额下降到21.1亿美元,1995年贸易总额下降到20.5亿美元、1998年进一步下滑至14.42亿美元。1998年朝鲜对外贸易额为14.42亿美元,同比减少33.7%,其中进口额为8.8亿美元,同比减少30.6%;出口额为5.59亿美元,同比减少38.2%。这是90年代以来,朝鲜贸易额首次低于15亿美元。1999年为14.79亿美元。2000年略有回升(19.7亿美元),2001上半年骤增八成。其中对中国钢铁产品出口增长241%,从中国进口矿物性燃料和谷物分别增长112%和89%。
朝鲜从2000年以来已把强国战略的重心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然而,由于半岛目前的不战不和的态势,朝鲜又不可能把全部的精力用于经济建设。在今后一个时间内,沉重的军费负担仍将继续拖累朝鲜国民经济的发展,朝鲜只能继续取“建设与军事并举”的方针。朝鲜自60年代起就一直保持对与军事工业直接相关的重工业的高投入,结果导致经济结构严重失衡,而军工生产却发展迅速,消耗了巨大的国民财富,不仅直接排挤了农业和轻工业,也排挤了民用生产资料的生产。目前,朝鲜人口总数为2300多万,朝鲜拥有现役正规军105.5万,准军事部队18.9万,预备役470万。其兵力占世界第五位。据外电报道,近年来朝鲜每年的军费支出约占其GNP的20—25%左右,1994年其军费支出为56.6亿美元,占GNP的26.7%。这种巨额的军费不能不严重阻碍并延缓朝鲜现代化的正常进程。
东欧剧变和苏联崩溃,使朝鲜失去了原来与这些国家协作保有的战略物资来源和主要的商品出口市场。这些国家停止与朝鲜进行易货贸易后,朝鲜又没有足够的外汇继续进口石油、棉花、焦炭等战略物资;而这些国家对西方国家开放市场,又使许多朝鲜商品失去了竞争力。美国对朝鲜的经济封锁和制裁,进一步缩小了朝鲜的国际经济空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对朝鲜进行了全面的经济封锁和制裁。东欧剧变后,在美国要求停止与朝鲜进行贸易,否则西方国家不提供的压力下,东欧等国家都停止了与朝鲜的正常贸易,导致出现了朝鲜有竞争力的商品也无处输出的局面。1995~19年连年发生的严重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给朝鲜的工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打击。能源、原材料的短缺和工业生产的瘫痪,使朝鲜不仅难以有效地抵御自然灾害,而且不得不砍伐森林作为工业和民用能源,从而造成了大量的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频发的恶性循环。与美国进行的核对峙,使安全问题陡升为最紧迫的课题,致使朝鲜无法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及时地调整经济结构,结果更加恶化了经济困境,逐渐降低了国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
解决方法和越南一样:加快市场经济改革步伐,国家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例如---裁军放权,改变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的模式,逐步将经济管理权下放,取按劳分配制度,提高国民劳动生产积极性,鼓励发展个体和私人经济,扩大市场在商品流通中的作用。
韩国经济发展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荡与恢复阶段(1945年~1961年)。韩国摆脱日本殖民统治后,经历了大规模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动荡。1948年成立的为恢复生产、抑制通货膨胀做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1950年6月爆发的朝鲜战争,使其生产设施几近毁灭。1953年停战后,在美国及联合国的经济援助下,经过近三年的恢复,于1956年在很大程度上完成重建工作,控制了恶性通货膨胀。尽管一般认为20世纪50年代是韩国经济停滞的时期,但是,1954年韩国实施的“有偿征用”和“有偿分配”的农村土地所有制改革,即从土地所有者那里购买土地分配给实际耕作的农民,结果一种佃农耕作制度取代了传统的收益分成佃农耕作制度,使农业部门的生产率得到提高。事实上,在这个时期实施的几个重要政策目标,成为60年代经济较快增长的基础。1953年至1962年,韩国经济年均增长3.7%,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0.7%。
(二)高速增长阶段(1962年~1992年)。1961年5月,朴正熙军事上台后,开始以主导、出口导向和不均衡发展等战略,推进了韩国经济的有开发。1962年开始连续实施了6个五年经济开发。
这一阶段又细分为三个发展时期。20世纪60年代可谓外向型经济形成时期。“一五”期间作为振兴出口、引进外资、引进技术的步骤之一,1965年韩国和日本实现了邦交正常化。60年代,韩国国民生产总值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都达到7.6%。1962年至10年,国民生产总值由23亿美元增至81亿美元,增加2.5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由87美元增至252美元。“二五”结束时的11年,出口额由1962年的5480万美元增至10.68亿美元。
70年代是韩国实施第三、第四个经济开发五年,继续推进自立经济建设、解决发展不均衡时期,也是重化工业发展时期。这一时期,针对韩国国内外经济条件的变化,提出“各地区均衡发展”、“划时代地扩大出口”、加紧“重化工业建设”等目标,改善了地区间、产业间的不平衡发展。为了继续扩大出口,13年制定了重化工业发展,将造船、汽车、钢铁、石化及有色金属等作为重点发展产业,对重化工业进行大规模投资。在此期间,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1.2%,创造了该时期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率的最高纪录。同时,产业结构向工业化方向前进了一大步。16年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二产业的比重31%超过了第一产业的比重24.8%。“四五”期间(17年~1981年),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仅为5.8%。其原因是多方面的。19年第二次石油危机、朴正熙总统遇刺,1980年光州及粮食的大幅度减产,重化工业投资失控,使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尽管如此,应该说整个七十年代韩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对产业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重化学工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面貌在“新村运动”的推动下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由于当局在宏观调控上的失误,出现了工业投资过猛,工业设备运转率过低等问题。11年至19年,国民生产总值由95亿美元增至614亿美元,增加5.5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由288美元增至1662美元;出口由10.68亿美元猛增至150.6亿美元,年均增长39.7%。
进入80年代,韩国针对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及国内经济波动的新形势,提出“稳定、效率、均衡”的方针,对国民经济进行了改革,在经济政策和结构调整中求发展。“五五”(1982年~1986年)和“六五”(1987年~1991年)期间,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率分别为9.2%和9.3%。八十年代上半期,韩国出口增长率超过进口,贸易赤字逐渐减少,1986年终于出现盈余。年~1985年韩国同其出口市场的发达国家产生贸易摩擦,使得出口增长速度放慢。但是,1986年以后,进入低汇率、低油价、低国际利率的所谓“三低”时期,使出口连续几年大幅度增加(1986年增加14%,1987年36%,1988年28%),经济增长率连续三年达到11%,1991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6757美元
(三)调整改革发展阶段(1993年7月至今)。1992年开始实施第七个经济开发五年。可是,1992年12月当选的韩国历史上第一位文人民选总统金泳三,1993年2月上台后提出了“新经济五年(1993年~1998年)”。在此中提出行政改革、产业结构和金融体制改革。1992年与中国建交。由于韩国具有的较强的价格竞争力和对日本出口大幅度增加、设备投资增加等因素,1994年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6%;1995年也保持了这种良好势头,增长甚至超过1994年,达8.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了一万美元大关(10037美元)。1996年由于日元升值导致韩国出口下降和设备投资减少,经济增长率回落为7.1%,可是,在这一年韩国成为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这标志着韩国基本上摆脱了发展中国家的地位,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然而,19年10月开始韩货价值暴跌,被卷入亚洲金融危机漩涡之中。年11月末,韩国可用外汇储备降至73亿美元,陷入无法支付外债之困境。韩国不得不于当年11月21日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申请金融救助,并于12月1日与IMF签订了金融救济协议。550亿美元的紧急资金救助实施后,不稳定的外汇状况随着1998年1月韩国同国外债券组织签订短期外债向中长期转换的协定后开始趋于稳定。以IMF的金融救济为契机,韩国摆脱了全国范围的危机。而受到金融危机洗礼的韩国经济,九十年代末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整和改革。进入21世纪以来,调整改革中的韩国经济,于2000年显示出有力的增长,其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2001年有较大幅度的回落,增长3.8%。2002年新当选的卢武玄总统提出了四大方面的经济施政纲领。2002年经济年均增长7.0%。而2003年仅增长3.1%,国内生产总值为6012亿美元,人均为12646美元。
纵观韩国经济的发展,“根据霍利斯·钱纳里(H.B.Chenery)的研究,韩国经济的主要转换增长时期(transitional growth)为1963年~1983年。1963年随着第一次经济五年的制定实施,工业化正式启动。10年韩国成为了新兴工业化国家(newly industrialization country)。1983年韩国经历了19年的第二次能源危机,1980年负增长后经济得以恢复,并在经济稳定基础上促进自律化、开放化。”而经历了19年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发展历史上最为惨痛的挫折之后,韩国经济正在进行全面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韩国不同历史时期促进经济发展战略及其评价
通过韩国经济发展轨迹可以发现促成其经济快速增长的原因,从世界经济发展宏观角度来讲,韩国处于后发展国家可以利用更发达国家技术革新成果,“浓缩”工业化进程之优势地位;以及超越传统贸易理论所指出的一个出口国需先在本国国内市场上充分收集消费者偏好使其成熟后再向国外市场扩张的漫长过程;还有对像韩国这样匮乏国家,战后节约型技术得到的快速发展,使其经济发展中匮乏束缚得到大大缓解;亚当·斯密的贸易理论,即“在不使用武力的前提下,富国与穷国之间的贸易将使双方受益,而后者比前者受益更多”又一次得到部分验证。而从韩国本身来讲,实施的以下几种经济增长战略不能不为其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
(一)主导型经济发展战略。所谓主导是指的“定向”和“导向”在经济运行和发展中起作用。对韩国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战略可以简单概括为:规划、指导、管理和调控经济。其主要手段是:首先,运用经济开发战略,宏观调控经济发展方向。韩国60年代中期提出了“出口主导型”经济开发战略,经济活动重点由国内市场转向国外。70年代以后,经济发展重点由轻工业转向重化工业,提出“重化工业化”经济开发战略,80年代以后,又提出“技术立国”等。其次,根据经济发展远景目标,制定五年经济开发,以自由与相结合为经济发展的指导原则,主导实施了一系列经济开发。第三,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法规及措施并加以执行。第四,韩国首脑亲自干预经济。由于将干预经济活动视为其重点职能之一,所以,最高层直接干预经济、直接处理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
关于韩国主导型经济发展战略,在其经济发展初期是比较有效的。主要原因在于在韩国当时经济条件下,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是旨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由充当其经济活动的总指挥。主导经济的主要手段为宏观经济决策、指导、运用经济杠杆进行干预,经济立法和行政手段等。然而,这种依靠主导,30年走完西方发达国家100多年才走完的工业化历程,自有其弊端。根据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制度演进存在路径依赖。由于主导的企业制度、金融支持政策的安排,造成了企业对的强力依赖。韩国大企业集团为了获得更多的优惠,竞相不计后果地扩张,沿着规模扩张的路径走下去。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大企业集团没有适时地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以及技术创新;企业的高负债、财务结构不合理,以及企业集团的制度缺陷,终使企业管理失控。到19年金融危机时,大企业集团纷纷倒闭也就不难理解了。韩国主导型经济发展的另一弊端在金融体制上表现显著。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系统是一个金融市场,根据市场信号运用市场运行规律,将金融配置到相关部门中去,推动社会生产的正常发展。可是在韩国,其经济发展的自身特点使然,金融业的职能仅是行使指令、干预经济的工具。决定利率、存贷、投资等,使金融机构丧失了创新和提高效率的动因,大量的呆账成为其沉重的负担,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金融扭曲与滞后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也是19年的金融危机,将其所有弊端都展现给国人,使其始于90年代初但又未能痛下决心的改革调整不得不真正使上轨道。由此转向旨在减少干预、建立自由公正的市场秩序、创造稳定的市场环境上。这种由主导经济向重点规划经济的角色转变,使如三星电子这样的大企业集团脱颖而出,成为世界知名的跨国公司。韩国现任总统卢武玄当政之初提出的四大经济施政纲领,并非言之无物。首先提出确立自由公正的社会秩序,具体包括建造易于创业的环境、构筑透明公正的竞争机制、构筑先进的金融基础系统和进行财政税收改革。在建设东北亚经济中心国家中,提出要用东北亚时代的视野,构筑以物流中心基地与国际化金融为两翼、围绕信息高新技术产业的商务中心。而建设科学技术为中心的社会和面向广阔未来的农渔村社会都有具体内容及实施方案。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韩国主导型经济开发战略基本完成其使命,成为其历史的一部分。
(二)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六十年代初韩国经济发展面临着两种选择,其一,继续发展以进口替代产业为主的内向型经济,建立独立的、完整的民族经济体系,社会生产和人民所需要的产品尽量不进口或少进口;其二,面向世界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发展以出口产业为中心的外向型经济,通过广泛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来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选择后者,使韩国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充分发挥了韩国当时剩余劳动力丰富的优势,有效地弥补了匮乏、国内市场狭小、资本积累不足等方面的劣势,为韩国经济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韩国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相对来讲是成功的。而这种成功源于其取的正确方针和措施。概括起来韩国实施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有以下特点,其一,以比较优势为其出发点。针对缺乏原材料、资金不足但劳动力丰富的现状,韩国决定了首先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出口工业。其二,适时地进行结构调整。保持出口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能够适时地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其三,实行优惠政策,支持发展出口。尽管这些优惠政策,如直接补贴,随着外部压力的增加而不断减少,但在出口企业的发展初期,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不平衡增长战略。韩国在增长方式的选择上,理论上受经济学家哈士曼(A.D.Hirschmann)的“不平衡发展论”的影响,认为在短时间内可以牺牲部分产业和工业部门而集中力量优先发展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业,通过发展重点产业来积累资金,从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发展[?]。在财力、物力和技术积累有限的情况下,不可能同时实现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均衡发展,因此,选择“倾斜式”的重点投资,“不平衡中求平衡”发展,取“先工后农”,“先出口后内需”,“先轻后重”,“先大后小”,“先主导产业、战略产业后一般产业”,“先增长后稳定”,“先速度效益后技术效益”,“先内涵后外延”,“先效率后公平”以及“先增长后发展”等一系列经济不平衡增长战略。
对于韩国所推行的这种不平衡增长战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1962年至11年第一、第二个五年期间,韩国重点发展投资省、见效快的轻纺工业,增加出口创汇,以此增加对基础工业设备投资和扩大生产能力资金的积蓄,取得显著成效。而70年代初期起,由于重点转向重化工业过程的过急过猛,出现了对重化工业的重复、过剩投资,降低了经济效益。再则,效率与公平上的不平衡,出现经济增长之同时工潮迭起等并非完美之现象。但从本质上看,应该说不平衡增长实际上是一种交错的平衡增长。
(四)与国际经济变动协调的产业政策与国际化发展战略。韩国在立足于自身的经济基础、发展水平,特别是在国际分工中的比较优势,及时捕捉和积极利用各个时期国际上产业结构变动的有利机遇,以其协调的产业政策来调整其产业结构。80年代开始,韩国开始推行国际化,力图把其企业全面推向国际市场,按照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加快产业结构的升级。冷战结束后,随着愈来愈多的国家重视发展经济,韩国更加强调其经济的国际化、世界化发展,同样,这符合了世界经济一体化、区域化的发展潮流。
(五)高科技与人力开发战略。一个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高新技术及其人力要素的支撑。韩国历来重视教育,注重人才的培养;同时加大对科技开发的投入。而此战略得到产业界的普遍赞同,认识到企业的兴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工的素质。韩国的大企业大都创办了职工业余学校、职工训练所、人力开发院等职工培训机构。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现任总统卢武玄提出的“构筑技术中心的社会”经济施政纲领,体现了韩国在经济日趋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中,以高尖端科学技术立国的志向。
参考资料:
南朝、北朝也就是指韩国和朝鲜,只不过没有北韩这个说法。
今天油价升还是降
今天油价上升。
9月6日晚24时,新一轮国内油价调整将开启。根据目前数据判断,未来两天,如果国际油价不发生大幅涨跌,此次国内成品油价将上调。
根据十个工作日成品油调价相关规定,新的油价调整时间窗口为9月6日晚24时。据测算,截至9月2日第八个工作日,当前原油价格变化率为5.76%。在已经过去的八个工作日里,国际油价呈先涨后跌走势。其中8月24日-29日,WTI原油从93.77美元/桶上涨到美元/桶,布伦特原油从99.1美元/桶上探至105.48美元/桶;8月30日-9月2日,WTI原油从.63美元/桶下跌至86.01美元/桶,布伦特原油从103.48美元/桶下跌至92.65美元/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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