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调整最新消息-国家的粮油价格调整
1.ABCD四大粮商是怎样控制中国粮食市场的?
2.国家粮食指令性计划调拨合同实施办法
3.新兴粮油为什么那么便宜
4.议价粮油什么意思
ABCD四大粮商是怎样控制中国粮食市场的?
这是中国经营报上的文章 很能说明问题。 随着2008年中国关于限制外资企业进入粮食流通领域的世贸组织过渡期已结束,已经牢牢掌控了中国的大豆定价权的外资粮商,又把目光急切地投向了中国的粮食产业,现在,他们决定从中储粮开始突破。\x0d\ 面对拿着“彩礼”上门“提亲”的外国粮商,中储粮并不急于做出决定,已经学会吸取大豆教训的他们,要看一看,“洋人”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而国家发改委则对此保持着高度警惕,毕竟向中储粮提亲的外资粮商,都以控制整条粮食产业链条而著称于世。\x0d\ 被政府赋予平抑粮油价格的中储粮,正处在事件的中心,地位微妙。\x0d\外资粮商“提亲”\x0d\ “他们确实一直想和我们合作。”中储粮新闻发言人魏强告诉记者。\x0d\ 他说的“他们”包括世界四大粮商之一的嘉吉公司,中国总部上海,他们的工作人员对于“中储粮”几个字并不陌生,“我们经常有一些传真件往来”,不过,她拒绝透露这些传真涉及的内容。\x0d\ 嘉吉是一家掌控全球粮食输出和交易业务的企业,在交易规模上已居全球之首。从食品的生产、包装,到市场的每一个环节,无不一手包办。公司业务横跨五大洲及66个国家,嘉吉现在的发展战略,就是要开发第三世界的潜在市场。\x0d\ 此时此刻,外资四大粮商在占领了中国大豆行业后,谋局中国粮食行业的步伐已渐行渐快,除了嘉吉,还有ADM、路易·达孚以及邦基。此前中储粮某高层透露:四大粮商均在与中储粮接洽,商谈合作事宜。\x0d\ 他们频繁示好的中储粮,实际上是中国政府控制的一家粮食购销机构,主要作用为平抑粮食及农产品价格,彼时,为了使其拥有更多的资源完成这项职能,政府赋予了中储粮进出口农产品的权力。\x0d\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储粮并未完成企业化改造,投资主体依旧为单一的中央政府。按照政府的安排,中储粮直接管理着中央在地方的粮库,负责收购粮食,并以最低收购价以及适时调整价格的方式,影响与控制粮食在流通领域中的价格。其拥有的粮食购销渠道,在中国境内只有中粮(中国粮食集团)可以比肩,而这显然是外资看中中储粮的原因所在。\x0d\ 此时,天时又站在了外资四大粮商的一方。\x0d\ 根据中国签订的WTO协议,2008年,中国对粮食流通领域的过渡期行将结束,中国政府将不能再对粮食流通领域的外资介入问题进行限制,外资四大粮商显然是看中了这个机会,方才频繁示好中储粮,希望以此为切入点,进入一直受到政府控制的粮食购销领域。\x0d\ 现在,布局的还不止是嘉吉。据业内人士介绍,隶属世界四大粮商之一ADM公司的益海嘉里集团,已经在山东、河南、河北、黑龙江、湖南等粮食主产区建立或并购粮食加工企业,并在江苏等省准备建立粮食收储企业。\x0d\产业链利益的觊觎\x0d\ “最危险的是,外资四大粮商都是一条龙的集团化运作,从种子、化肥等生产环节到建立自己的运输通道等流通环节,掌控了整个链条。”中国大豆产业协会会长刘登高说。\x0d\ 显然,中储粮只是这些外资的切入点,他们觊觎的是整条粮食产业链的利益,记者了解到,在向中储粮频繁示好的同时,嘉吉已在布局中国的化肥市场,这正是粮食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x0d\ 根据嘉吉方面的公开资料,嘉吉在华有27个独资和合资公司,但在这个资料中,嘉吉对他们在中国化肥领域的投资只字不提。\x0d\ 而据记者的不完全统计显示,嘉吉在华已经建立了全资的山东嘉吉化肥有限公司,以及合资的云南三环中化嘉吉化肥有限公司等。除了种植领域外,嘉吉在华的链条基本搭建完成。\x0d\ “如果控制了化肥等农资,就很容易控制粮价。”刘登高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2006年以来的中国粮价上涨,农资涨价是重要因素。\x0d\ 在这之前,益海嘉里已经做到了中国小包装食用油市场的头把交椅,占有中国市场份额的60%~70%。\x0d\ “益海嘉里集团的下一个目标是粮食。”刘登高表示,该集团已在山东兖州建立一家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一期年加工能力为30万吨。另据中国储备粮总公司调查,这个集团在河南周口、河北石家庄也正准备建设面粉加工企业;不仅涉足粮食加工行业,在江苏射阳,益海嘉里集团已进行了考察,准备在射阳沿海建立大型粮食收储加工基地,进入粮食收储领域。 \x0d\发改委的戒心\x0d\ 大豆河山的全面沦陷让政府早已产生了戒心, “几年前的教训触目惊心,粮食肯定不会重走老路。”中储粮的上级主管单位——发改委农经司官员告诉记者。\x0d\ 他表示:“我们的国有粮库不可能让外商染指。即便是合作,也仅仅限于一些小的加工厂之类,小公司我们不管,国有粮库,不可能。”\x0d\ 魏强也告诉记者:“我们现在和四大粮商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合作。”2007年,四大粮商之一的路易·达孚有意和中储粮合作建立一家榨油企业,“最后不了了之了。”\x0d\ “染指中储粮,没戏。”上述发改委官员说,“中储粮并非企业,主要任务不是创造商业利润,不会为了商业利益放弃宏观调控职能。”\x0d\ 大豆行业的全线崩溃显然是长鸣警钟。大豆市场放开仅几年,定价权已经完全旁落。此后,中储粮在食用油方面的调控能力日显苍白。最有名的例子是,2007年的食用油涨价潮中,中储粮抛出20万吨食用油平抑油价,市场上却波澜不起。随后的调查显示,70%的食用油都进入了益海嘉里的仓库。\x0d\ 国内一家大型油脂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20万吨太少了。”不过,魏强认为,“关键不是太少,是四大粮商实力太强大了,我们太弱小,就是再多投也没用。”\x0d\ “我们已经改变了方式,比如从抛售改为定点销售,效果好了很多。”魏强说,“不过在油料市场上,失去的旧河山,再难收复。”政府显然不希望大豆的悲剧在更重要的粮食领域重演。\x0d\ 不过,在商务部外资研究部主任、《中国WTO年度报告》主编马宇看来,这一切根本不用过于担心:“引进竞争是好的,反垄断法也已生效,政府可以通过反垄断法遏止他们的垄断行为。”他说。\x0d\中储粮的忧虑\x0d\ 然而,尽管如此,上述外资粮商的来势汹汹仍然让魏强很担忧,“比起四大粮商,中国的几大粮食集团势力太弱小了,四大粮商在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完整的产业链条,我们却没有一家企业在国内拥有完整的产业链条。”\x0d\ 目前,中储粮作为全国最大的粮源控制企业,具有较强的实力,但却没有粮食加工业务;中粮集团有加工业务,却不能掌控粮源,销售网络也不够;华粮集团虽然在全国属于比较大的企业,但实力与跨国公司根本不能相提并论。\x0d\ 另一点让魏强担忧的是,同时负责平抑油价的中储粮,以前曾有过粮食的进出口权,不过,现在粮食的进出口权基本上被中粮垄断。这一弊端在中储粮的食用油和大豆等轮换时暴露无疑,“有时我们需要轮换,但是国内的供给跟不上,我们又没有进口配额,这样一来,就滞后很多。”\x0d\ 不过,外资四大粮商在中国粮食流通领域市场放开后的一系列动作,正在加剧这种担忧,“不是说我们完全封闭,我们不和他们合作,我们国家粮食就安全了。”魏强说。承担平抑国内农产品价格的中储粮,多少有些进退两难。\x0d\ 事实上,在四大粮商已经掌握了中国植物油销售的终端渠道后,通过建立或收购面粉、大米加工厂,通过植物油的渠道销售进入粮食消费市场并不难,“因为在我国,粮油完全是一个销售渠道,这就给我国粮食流通带来极大风险。”\x0d\ “而且,外资四大粮商布局销售网点比我们要强很多,可行的路径就是,必须有大型的粮食企业与之抗衡。”魏强透露说,下一步,中储粮会加快粮食加工领域的业务开发,不过,具体的时间表仍然未定。
国家粮食指令性计划调拨合同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国家粮食指令性调拨计划的执行,明确调拨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粮食指令性计划调拨范围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间粮食调拨合同和出口粮食的供货合同。
进口粮食的调拨,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调拨双方签订国家粮食指令性计划调拨合同(以下简称粮食调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以书面形式协商签订。第四条 省间粮食调拨合同,由调拨双方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商业部下达的季度调拨计划签订。具体执行,由收发单位根据上级粮食部门签订的粮食调拨合同所下达的月度运输计划书(表)履行,并标明调拨合同的编号。第五条 出口粮食的供货合同,由有关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商业部下达的季度出口计划,具体落实供货发运单位,并督促供货发运单位与外贸收购(接收)单位,根据商业部和经贸部有关规定,直接协商,签订合同;也可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外贸部门统一协商,代签合同。第六条 按调拨合同下达的分月运输计划书(表)是调拨合同的组成部分,收发货各方必须严格履行。为确保合同条款认真贯彻,各级粮食部门在下达月度粮食运输计划书(表)中,应同时注明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由具体发运、接收单位遵照执行。第七条 粮食调拨合同按商业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文本包括粮食品名、质量标准、计量单位,数量和期限、价格费用、运输工具、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商务处理依据以及当事人协商同意等内容。第八条 粮食调拨合同,采取一季一签的办法。一般在季度调拨计划下达之后,执行计划之前签约,但在特殊情况下,为确保紧急调拨任务的按时完成,也可采取先执行后签约的办法。第九条 粮食调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有关粮食运输计划的编制、申报和粮食的发运、接收、中转、损耗、运输事故处理与商务责任划分,以及装具、铺垫物的使用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油调运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调运管理规则》)办理。
(二)调拨的粮食质量,应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或部颁标准)执行;涉及有关粮食质量检验等问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油质量管理办法》办理。
(三)省间粮食调拨价格和省间粮食调拨经营费标准,按现行规定办理。
(四)省间粮食调拨的费用负担及结算办法,按照部颁发的“系统内部省间粮油调拨结算办法”办理。
(五)供应出口粮食的价格、费用负担及结算办法,按商业部、财政部、经贸部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 粮食调拨合同签订后,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调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
(二)因上级主管部门调整或撤销原定调拨计划,使合同不能按原规定履行的。第十一条 粮食调拨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日期,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第十二条 各级粮食部门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粮食调拨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调出方出现无故多发、少发或发运的粮食不符合调拨合同所规定的品种、等级、质量等问题时,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调运管理规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理。调入方出现无故拒收、少收等问题时,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调运管理规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作违约处理:
(一)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
(二)因交通、运输等外部门的原因,影响合同正常履行造成违约的,粮食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商业部备案。
新兴粮油为什么那么便宜
新兴粮油价格相对便宜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 它是四川省油脂行业首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着良好的品牌信誉,这使得其生产成本得到控制,从而反映在价格上。
2. 国内库存充足,这使得其采购成本相对较低,也能反映在价格上。
3. 国家设置了保护价,通过这种方式,保证了新兴粮油的生产成本不会过高,同时也保证了国民能够以相对便宜的价格购买到其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新兴粮油的价格相对便宜,但其质量和信誉都是经过严格审查和保障的,因此在购买时可以放心购买,无需担心质量问题。
议价粮油什么意思
你好!
议价粮油就是比国家牌价价格高,或者低的粮油价格的一种。
议价的粮油是居于国家牌价和市价中间的一种价格形式。它比牌价灵活,经营者可随供求的变化及时调整价格,这样就不会亏损经营了;它不像市价粮油那样完全由经营者决定,当然不同程度的还会受到国家的干预,比如,如果国家规定议价水平要略低于市价并要按一定的作价原则定价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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